前言:燃烧性能测试
1: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,是以楼板的耐火极限为基准,再根据其他构件,在建筑物中的重要性、以及耐火性能可能的目标值调整后制定的;
2:根据火灾的统计数据来看,88%的火灾可在1.5h之内扑灭,80%的火灾可在1h之内扑灭,因此将一级建筑物楼板的耐火极限定为1.5h,二级的定为1h;
3:其他结构构件按照在结构中,所起的作用以及 耐火等级要求的不同,制定相应的耐火极限时间 ;
01:对于在建筑中起主要支撑作用的柱子,其耐火极限值要求相对较高,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要求3.0h,二级耐火等级建筑要求2.5h;
02:这样的要求,对于大部分钢筋混凝土建筑来说都可以满足,但对于钢结构建筑,就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,方可满足耐火极限的要求。
耐火等级:
1:一级耐火等级建筑:主要建筑构件全部为不燃烧性;
2:二级耐火等级建筑: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性,其它为不燃烧性;
3:三级耐火等级建筑:屋顶承重构件为可燃性;
4:四级耐火等级建筑:防火墙为不燃烧性, 其余为难燃性和可燃性。
耐火极限:
1:耐火极限是指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,到失去支持能力、或完整性被破坏、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,用小时h表示;
2:支持能力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,承重或非承重建筑构件,在一定时间内抵抗垮塌的能力;
3:耐火完整性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,建筑分隔构件当某一面受火时,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焰和热气穿透、或在背火面出现火焰的能力;
4:耐火隔热性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,建筑分隔构件当某一面受火时,能在一定时间内其背火面温度不超过规定值的能力。